发布时间:2018-12-19来源:编辑:浏览: 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桂林市中医医院骨伤大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水、大气)(公示本)”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桂林市中医医院骨伤大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桂林市中医医院
建设地点:桂林市中医医院院内西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9年1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反映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桂林市中医医院骨伤大楼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表-水气(公示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