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9来源:项目办编辑:浏览: 次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市中医医院项目办拟为“桂林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立项和可研编制服务费”项目召开论证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本次论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桂林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立项和可研编制服务费
2.项目概况
2.1 服务项目名称:桂林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
2.2 项目地点: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2号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投资9730.41万元,涉及总建筑面积17343.57平方米,主要为城中院区1#、2#、3#、5#、6#楼改造。其中:
(1)改造原病房面积15579.57平方米,改造病房273间,改造床位670张,改造后床位614张,主要是将3人和以上多人间改为2人间。
(2)其他业务用房改造成病房,改造面积1764平方米,改造后病房增加 90间,床位增加180张,每间按照2人间病房改造。
病房改造项目将包括卫生间、供电供水系统、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暖通系统、医疗供氧系统等配套设施的全面升级,以及必要的医疗设备购置,以满足现代化医疗需求。经过改造,医院的病房间数增至363间,床位数达到794张,较之前增加了90间病房和124张病床。
2.4 项目内容:拆除工程、改造提升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5 服务范围: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标项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桂林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建议书 | 1 | 项 |
2 | 桂林市中医医院病房改造提升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 1 | 项 |
3. 资金来源:政府专项资金。
4. 资质条件要求: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②国内注册(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③在全国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取得工程咨询业务备案④具备相关项目经营范围的单位。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⑤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商务要求
5.1 乙方需确保所提供的成果文件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并能顺利通过发改委的审核标准。
5.2 乙方承诺,将全力配合甲方完成成果文件的申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和信息,以及参与发改委组织的评审、答辩等活动。
5.3 若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未能满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核标准,导致项目无法获得立项批复,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5.4 乙方需在提交发改委审核前,对成果文件进行内部审核评估,确保其完整准确,以降低驳回风险。
5.5 甲方在收到发改委的立项、可研批复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项目未获得立项批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重新提交成果文件,直至项目获得立项批复为止。
6. 会议时间及地点:电话及邮箱通知
7. 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调查的公司即日起至2025年6月6日18:00止,在本公告下方附件中获取市场调查问卷,并按市场调查问卷的要求及格式完成市场调查响应文件后通过以下两种报名方式的其中一样进行报名,优先线上报名:
7.1现场报名:请将报名资料正本壹份及电子word版材料(U盘)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2号,桂林市中医医院门诊楼7楼项目办。
7.2线上报名:发送报名参加调查邮件(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至邮箱:260195264@qq.com。请提交盖章版扫描文件(PDF格式)及可编辑的Word电子文件(DOC或DOCX格式),各一份。
8.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6月6日18:00止,逾期不再接收市场调查响应文件。
9. 递交方式
9.1线上发送:将扫描件、电子文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60195264@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有多个分项时请注明分项号)+公司名称+调查问卷。
9.2线下递交: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装订好的纸质版文件递交至项目办(1号楼7楼)。
10.其他要求
10.1本次报名材料作为后续招标参考;报名材料不退,请注意留底。
10.2报名人需认真审核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严禁提交虚假信息。一经发现虚假材料,将追究报名公司责任,并将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所有招投标活动。
11.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18107736053
桂林市中医医院项目办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