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18来源:编辑:浏览: 次
桂林市中医医院招标公告
我院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现对医院医用氧气(液态氧+气态氧)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公司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GLSZYYY202210(重)
二、项目名称:医院医用氧气(液态氧+气态氧)定点采购供应
三、报名人必须提供: 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质资质,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04月18日至 2022年04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桂林市临桂路2号桂林市中医医院门诊楼7楼设备科。
五、联系电话:0773-2811070。
六、要求:
1、报名提供报名表,注明报名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提供完整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报名表见附件二)
2、议标会上提交标书正本1份、副本8份,必须提供详细供氧服务方案。
3、议标采用完整唯一报价,请盖公司公章后自备信封封好,议标会上交工作人员,未盖公章投标无效。
桂林市中医医院
2022年04月18日
附件一:采购需求
1、定点采购内容:杜瓦罐装医用液态氧,钢瓶装医用气态氧。
2、供应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中国药典》2015版标准,并与报价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保证供应产品证照齐全、质量好、性价比合理、售后有保障。
3、供应的产品应接受国家、省、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或检验。在抽查或检验过程中由于中标人产品的证照资质、标识、质量等问题而导致的罚没事项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因中标人供应的产品证照资质、质量等瑕疵而引发的医疗事故或纠纷给我院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5、我院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报告)或与报价时所作的承诺不一致,本合同终止。
6、如我院确认需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中标人。如中标人同意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或通过检验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则产品质量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应及时更换提供合格的产品,不得影响我院的使用。由此给我院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直接损失。
7、我院在接收产品时,应对产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质量、数量、包装、标识等要求的,我院有权拒绝接受。
8、中标人接到我院设备科的采购订单后,须在我院指定时间内,按计划送货到我院指定地点。
9、中标人承诺每日送货时间在7:30-18:30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2小时电话通知我院,未提前通知按逾期供货处理。
10、如遇我院特殊情况,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增加送货次数。
11、中标人供应的产品包装及其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定期检验规定。
12、产品运输费用包括因运送产生的如车辆管理、人工费、装卸等相关事宜和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运输途中的破损及其他意外事故,全部由中标人负责。
13、验收方法:我院委派工作人员对医用氧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双方共同检测医用液态氧重量,合格后双方在收货清单签名,各自留存一份,作为双方货款结算依据。达不到质量标准和要求的产品由中标人负责自费退换合格产品。
14、每月结算一次货款,中标人凭我院签收的收货清单开具税务发票,我院在收到中标人发票之日起两日内核实并60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付清货款。
15、本次定点采购合作时间1年。
附件二:招标会报名表
报名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GLSZYYY202210(重) | |
联系人(授权人): | 电话: | |
设备品牌、 型号 |
| |
报名商家全称: 公司盖章 时间:2022年 月 日 | ||
特别说明:投标人已阅读《桂林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黑名单”管理办法》,并完全接受医院管理规定。 |
注: 1、商家认真填写,报名时和相关材料一并交至设备科,报名后不能更改,报名材料经医院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具体开标日期医院至少提前2天电话通知到报名人。
2、报名时提供所投产品完整清晰的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网络下载需同时提供截图)至少2份。提供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报名材料不退。
3、报名为委托代理人的必须提供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22年01月—2022年03月任意一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我院《桂林市中医医院招标采购“黑名单”管理办法》,报名表盖章提交表明投标人已经阅读并接受医院管理规定。
5、以上经核查如为虚假材料的,该投标公司将被列为黑名单,3年内不允许参加我院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