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1来源:编辑:浏览: 次
招标公示
编号:glszyyy2017015
现有桂林市中医医院建设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桂林市中医医院外科楼、内科楼外立面及铁西院区病房楼二三四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单位。具体内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工期:
1.1桂林市中医医院外科楼、内科楼外立面装修改造工程,面积:共约4600㎡,工期:90个自然日
1.2铁西院区病房楼二、三、四层装修改造工程,面积:约2200㎡,工期:100个自然日
2、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路2号
桂林市中医医院铁西院区(铁西一里二号)
3、计划总投资:外科楼、内科楼外立面装修改造计划总投资:约180万
铁西院区病房楼装修改造计划总投资:约18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二、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招标单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60%作为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统一按招标单位下发的投标报价表报价。
2、付款方式:
2.1 支付时间及金额:
序号 | 付款时间 | 付款金额 |
第一次 | 施工完成合同清单内工程量50%以上 | 成交合同价*40% |
第二次 | 竣工验收合格 | 按施工已拨付款同等比例支付 |
第三次 | 完成结算评审 | 付至监理总服务费*95% |
第四次 | 质保期5年后 | 付清余款 |
注:监理费付款比例不得超过施工进度款付款比例,监理费付款与施工进度付款同步,即在满足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条件后才能支付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应监理服务费。若工程进度无法按时完成或施工合同另有约定,监理费用同步延后支付。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服务费付款申请30天内,委托人将余款全部付清(无息)。
2.2延期费用的支付:
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施工阶段的实际监理服务期超出合同监理服务期时,委托人另行向监理人支付延期费用,延期费用按以下公式计取:
延期费用=【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监理方承诺的免费延期天数】×0.4‰,监理延期服务费最高限额为最终监理结算价的2﹪。
延期费用支付时间:工程结算审定完成后与总结算费用一并支付。
注:如本工程未经委托人同意造成工期延误,则每拖延一天工期支付给委托人最终监理结算价的0.4‰/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最终监理结算价的2%,该段延期不属于延期监理费范畴,委托人有权不支付该期间延期监理费。
三、报名要求:
1、单位资质:具有工程监理资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7日,每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8:00时。
3、报名地点:桂林市中医医院项目办(院内九层传统楼后面二层楼上第二间)。
4、联系人:陈卫东:18107736053、2893889(办)
梅再高:18078361850
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人及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授权委托书必须具备法人及被委托人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必须覆盖资料内容,不得盖在空白处;各材料文件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为准,扫描件及其余佐证材料无效。
桂林市中医医院
2017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