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编辑:浏览: 次
招标公示
编号:glsyyy2017010
现有桂林市中医医院崇信院区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医医院崇信院区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具体内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桂林市中医医院崇信院区平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共3层,室内装修面积约1900㎡,消防装修面积约2600㎡。
2、建设地点:桂林市中医医院崇信院区(崇信路8号)
3、总投概算:33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代理范围及标书编制文件时间:
1、编制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
2、编制招标文件一稿时间不得超过14个日历日,每次修改时间不得超过3个日历日,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出标书编制文件,如因所需资料不齐应及时提出,继续编制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编制完成时间顺延,每延误一天扣除代理服务费的5%。(以补充条款做到邀请函里)
三、招标代理费:
1、招标单位按现行的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统一按招标单位下发的投标函报价的60%作为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统一按招标单位下发的投标报价表报价。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委托人在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所发生的场地费用。
3、付款方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一次性向代理人付清全部服务费。
注:服务费=施工单位中标价×合同约定费率。
四、报名要求:
1、资质: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2017年3月24日,每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3、报名地点:桂林市中医医院项目办(院内九层传统楼后面二层楼上第二间)。
4、联系人:陈卫东:18107736053、2893889(办)
梅再高:18078361850
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授权委托书必须具备法人及被委托人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必须覆盖资料内容,不得盖在空白处;各材料文件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为准,扫描件及其余佐证材料无效。
桂林市中医医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