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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发布时间:2016-10-19来源:编辑: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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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

                              编号:glszyyy2016014

现我院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017年度我院各基建项目预算的编制单位。具体内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

为我院2017年度工程项目编制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公开招标需具备的预算相关文件,同时协助制定工程额定工期,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二、服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服务收费标准:投标单位必须按桂价费【2013】88号文《广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折扣优惠方式一次性报价。本次招标以上述收费标准的60%定为最高控制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

2、付款金额:以评审中心评审后金额为计费基数,乘以双方合同约定费率。

3、付款时间及方式:每半年累积支付一次,接到付款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银行转账支付。

注:具体要求见报名审核通过后下发的招标邀请函。

三、报名要求:

1、资质:投标人必须是桂林市本级2016-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供应商。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0月26日,每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3、报名地点:桂林市中医医院项目办(院内九层传统楼后面二层楼上第二间)。

4、联系人:陈卫东:18107736053、2893889(办)

          梅再高:18078361850

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授权委托书必须具备法人及被委托人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必须覆盖资料内容,不得盖在空白处;各材料文件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为准,其余佐证材料无效。

四、投标人要求:

1、每个项目预算员均须到现场实地勘察,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2、单个项目大于100万元的,一稿编制时间不得超过14个日历日,单个项目小于100万元的,一稿编制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日,如因设计不明确需补充调整设计或需招标人确认的请一次性以书面材料汇总后报招标人,编制时间可以顺延。每延误一天扣除该项目服务费5%;累计3个项目出现延误完成服务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投标人应严格编制预算,尽量避免漏项、减少工程量误差,因项目预算漏项或工程量误差的偏离率应控制在预算评审价的±5%以内,今后在项目结算中若因预算漏项或工程量误差导致偏离率大于5%(招标人自行变更的除外),招标人将扣除该项目一定金额的服务费,扣减额=服务费*10*因预算漏项及工程量误差部分总金额/预算评审价,最高扣减额为该项目全部服务费。

注:施工图不明确的如预算员未提出导致预算漏项的,视为预算原因漏项。

桂林市中医医院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