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25来源:编辑:admin浏览: 次
桂林市中医医院停车场(崇信院区)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要求,我院拟将崇信院区停车场实行服务外包,特请有实力的公司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编号:GLSZYYY201605
二、项目名称:崇信院区停车场外包服务1项
三、报名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资质,报名时提供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报名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3月25日至 2016年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桂林市临桂路2号。 邮编:541002。
五、桂林市中医医院设备科门诊楼7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女士 0773-2812614, 传真:0773-2811070。
六、要求:
1、报名时提供报名表,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联系方式,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2、报名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文件见报名资格),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3、议标会上提交标书9份,标书内要提供技术参数偏离表及售后服务;
4、议标采用一次性报价,请自备信封封好,议标会上交工作人员。
七、质疑或投诉电话:0773-2814784。
桂林市中医医院
2016年3月21日
服务名称 |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崇信院区停车场外包 |
1、具有停车场管理资质专业队伍。 2、停车场收费许可证申报、收费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岗亭、交通标示及照明设备的建设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3、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合同期内,本院职工车辆凭卡按每小时0.5元/辆进行收费;外来车辆按物价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特殊车辆免费)。 4、停车场承包费:(1)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承包费按照20元/1个车位/天缴纳承包费;(2)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内,按照25元/1个车位/天缴纳承包费;(3)十二个月至合同期满,按照30元/1个车位/天缴纳承包费。(合同签订前,双方确认实际车位数量;合同签订后增加车位的,增加车位按照双方合同有关停车场承包费标准执行)。承包费按每月结算。 5、承包方每月缴纳水费人民币100元(禁止洗车)、电费按照供电局收费标准缴纳(安装电表)。 6、承包期内,停车场发生的车辆碰刮、被盗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7、承包期满后,停车场收费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岗亭、交通标示及照明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承包方在下次投标时,相同承包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8、承包方提供的停车卡必须与医院员工卡互为通用。 9、承包方在合同签订时,需要交纳2万元质保金,合同期满退还质保金,不计利息。承包方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违约的,质保金不予退还,停车场所有设施设备归医院所有。 |
项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