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30来源:编辑:admin浏览: 次
招标公示
现有桂林市中医医院崇信院区建设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崇信院区康复病区装修项目的监理单位。具体内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1.1桂林市中医医院崇信院区康复病区装修工程。其中病房楼共7层,装修面积:约3020㎡,现计划将该房屋在原有基础上翻新装修成康复病房;康复大厅共一层,装修面积约600㎡,现计划将该房屋在其原有基础上改扩建并装修成康复治疗区。
1.2桂林市中医医院崇信院区康复病房楼电梯加建工程。共七层,建筑面积约380㎡,现计划在康复病房楼旁加建电梯井并装修。
2、建设地点:桂林市中医医院崇信院区(崇信路8号)
3、总投概算:680万元(具体金额以施工中标价为准)
4、资金来源:自筹
5、监理服务期:各180日历日
二、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招标单位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60%作为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投标单位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统一按招标单位下发的投标报价表报价。
2、付款方式:
2.1在监理合同已签订,监理人员进场并正常开展监理业务后,建设方向监理人按月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月监理酬金=〔暂定施工阶段监理酬金×(1-20%)〕÷〔(本合同监理服务期(天))÷30〕
注:若工程进度无法按时完成,监理费用同步延后支付,监理费付款比例不得超过施工费付款比例。
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监理服务酬金总额的95%,工程结算审定完成之日起10日内,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交监理酬金结算清单,委托人在收到监理酬金结算清单之日起15日内核准并按工程实际结算造价×监理费率为监理酬金总结算费用,总金额与合同金额相差部分的95%支付;在监理服务期届满14天内,委托人将监理服务酬金总额的余款全部付清(无息)。
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即为监理服务期届满。
2.2 延期费用的支付:
由于非监理人原因,使得施工阶段的实际监理服务期超出合同监理服务期时,委托人另行向监理人支付延期费用,延期费用按以下公式计取:
延期费用=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暂定施工阶段监理酬金÷本合同监理服务期(天)
延期费用支付时间:工程结算审定完成后与总结算费用一并支付。
注:如本工程未经委托人同意造成工期延误,则每拖延一天工期支付给委托人最终监理结算价的0.4‰/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最终结监理算价的2%,该段延期不属于延期监理费范畴,委托人有权不支付该期间延期监理费。
如本工程提前竣工,则每提前一天工期支付给监理人最终监理结算价的0.4‰/天的奖励金,提前竣工奖励金最高限额:最终结监理算价的2%。
四、报名要求:
1、资质:必须为桂林市本级2016-2017年度监理定点服务中标单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3日,每日(工作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时。
3、报名地点:桂林市中医医院项目办(院内九层传统楼后面二层楼上第二间)。
4、联系人:陈卫东:18107736053、2893889(办)
刘 欣:15207733570
5、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桂林市中医医院
2016年1月28日